我一个朋友得了很严重的皮肤病,现在她一直待在家中不和我们这些朋友往来,因为她说自己的皮肤病传染特别严重,我也为此去医院咨询了一下医生。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说一说皮肤病传染多久发病。
第一:压力与摩擦、局部温度变化过快、放射、光照、热辐射、化学试剂等因素均可引起皮肤病发生。有些因素可加重皮肤病。如过度搔抓继发感染;热水烫、肥皂水洗、用药不当加重湿疹病变;曝晒可加重光敏性疾病。否则一星期之内就会被传染。
第二:昆虫叮咬、接触某些植物、寄生虫与微生物感染均为常见致病因素,如病毒感染引起的各种病毒性皮肤病。有些患者体质比较差可能与皮肤病病人接触后就会被传染。有些食物如虾等易致过敏性疾病发生。
第三:内脏病变、局部感染、血液与淋巴循环障碍等可引起相关皮肤病,如糖尿病患者易患瘙痒症,局部感染引起传染性湿疹样皮炎,循环障碍可致紫绀、橡皮肿等。一般急性期局部红肿、水疱、糜烂时,多选用溶液湿敷,可起到消炎、散热作用;有渗液者,先用溶液湿敷,后用油剂。
一般在接触皮肤病患者之后三天内皮肤会开始有一点异常变化,比如痒然后长出来一些小红点。如果这时候没有去接受治疗的话那么症状在三天以后会越来越严重,所以正常人一定要注意避免和皮肤病患者近距离接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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